集美区民办小学毕业生如何入学?
区内各民办小学就读的本区户籍“两一致”毕业生按户籍划片录取,非“两一致”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按其就读学校办学地统筹安排。
在我区民办小学实际就读并于六年级下学期开学(2023年2月7日)前具备正式学籍的非本区户籍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推荐参加电脑派位升入公办中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①推荐办法:
在英贤、康德、杏美、安仁四所民办小学就读的,身体健康、品德合格,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基础,能适应公办中学的学习生活,在集美有生活基础,学习、生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具有走读条件,能坚持在我区公办中学学习至初中毕业的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以及父(母)亲在我区居(暂)住并且目前仍在厦务工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推荐参加派位:
A.学生本人及其父(母)目前在集美区居(暂)住,且实际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
B.学生父(母)在厦务工一年(含一年)以上。
C.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近一年度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费。
上述三个条件年限从2022年6月起算,允许中断累计不超过3个月。
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小升初报名情况,确定初中空学位数。如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数超过全区空学位数,原则上先按社保缴交累计年限从高到低排序,社保计算截至2023年5月31日(补缴、中断月份不计入),同序情况下再按居(暂)住累计年限排序,如父母双方都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由家长自行选择一方参与排序(其中社保累计月数同序时,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者优先。)根据上述规则排序后,按空学位数,获得推荐资格的可参加电脑派位,学生志愿填报派位片区。若推荐人选放弃参加派位的,则由区教育局纳入剩余指标,根据以上条款,按序递补推荐。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电脑派位,并向社会公布。未能获得推荐资格的,家长尽早回原户籍地办理其升学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