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时间
征集志愿网上填报时间为7月25日10:00至26日10:00,投档录取时间为7月27-28日。
(资料图片)
征集志愿条件
普通类(历史):总分433分。
普通类(物理):总分439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65分,体育术科203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325分,美术术科195分。
音乐类(含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文化科总分325分,音乐术科195分。
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395分,广播电视编导术科200分。
播音与主持类(含粤语):文化科总分340分,播音与主持术科217分。
艺术类校考:文化科总分310分。
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地方专项计划):
普通类(历史):总分505分。
普通类(物理):总分509分。
本科院校少数民族班(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少数民族班)
普通类(历史):总分393分。
注意事项
1、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查看征集志愿高校招生章程以及《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填报指南》第三章体检要求,特别是拟填报专业的身体要求和考试成绩要求等情况,并尽量选择服从专业调剂。避免因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身体条件受限,被院校退档。
2、本次征集志愿学校有相当部分是收费较高的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包括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自身家庭经济情况和个人意愿,认真查看有关高校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招生章程,了解收费标准情况,慎重填报,一经确认,投档后,一律不得申请放弃。
3、征集志愿录取时,以考生重新填报的本科批次征集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本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信息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