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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落实落细汛期水上安全事故防范举措
严打水上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平安广西网南宁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韦茂明)针对汛期、暑期、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段、紧要关头易引发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特点规律,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关键环节,狠抓水上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强化本地区安全风险动态分析研判,深入开展水上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水上事故发生,确保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通知要求,各类水上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落实落细排查整治责任,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切实筑牢安全生产事故防线。各级交通、旅游、体育、渔业、海事等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职责范围内水域、船舶、渡口渡运、港口、码头、装卸点、航运企业、新业态等方面的安全监管,突出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检查执法,落实重大风险联防联控和重大隐患协同共治,严厉打击各类水上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地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强化船籍港船舶综合管理、渡口渡运安全管理(小渡口风险隐患)、涉渔船舶安全管理、船舶修造源头管理、重点水域通航安全、商渔船碰撞等水上交通安全突出问题、风险隐患整治。进一步核查客运码头通航条件,规范客运船舶停靠港口码头、规范港口外客运船舶停靠站点、规范客运船舶靠泊渡口,保障水路客运安全。